没有预售证收意向金可以吗
没有预售证不可以收意向金。
分析:从法律角度看,预售证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未取得预售证则不具备预售资格。收取意向金,实质上是在预售行为未合法化前进行的一种资金筹集活动,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权益难以保障。
提醒: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收取意向金,并出现资金挪用、项目停滞等严重现象,这表明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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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举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意向金的行为,要求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追回已支付的意向金。
2. 协商退款: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意向金,并明确退款时间、方式等具体细节。如果开发商同意退款,应签订书面协议,确保退款顺利进行。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或举报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和自己的损失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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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对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意向金的行为,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一是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二是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选择建议:如果意向金金额不大,且开发商态度较好,可以先尝试协商退款;如果协商无果或金额较大,建议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起诉开发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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