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后离开,遗留物品我应该如何处理?
租客遗留物品不搬走,出租人可以通知租客。如果对方明确表示遗留物品不再需要,出租人可以妥善处理遗留物。如果无法联系承租人,可以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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